• 修習國防課程折抵役期作業說明(親自辦理或通信辦理)

一、現場辦理(親自或委託他人):

(一)  時間:每週一至五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330分至17時。(寒暑假期間為每週一至四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330分至16時。)

(二)  程序:

1.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「歷年成績單正本」一份(每一份工本費20)或至行政大樓一樓,使用自動繳費列印機,投幣印出成績單亦可。

2. 申請人將歷年成績單送至軍訓室辦理折減審核,並填寫折減役期名冊(名冊由學校軍訓室留存)。

3. 軍訓室審核確認修習學期數,於歷年成績單正本右下蓋查核章後,交由申請人自存,即完成辦理作業。

二、通信辦理(紙本郵寄):

(一)  時間:收件後辦理。

(二)  檢附文件:

1. 「通信辦理軍訓/全民國防課程折減役期」申請表一份(如附件)。

2. 歷年成績單一份(由教務處列印成績單,每一份工本費20元,請附20元郵票於信封內)

3. 回郵信封一只(請貼足額郵資:平信8元;掛號28元),並註明:收件人姓名、電話、郵遞區號及地址。

(三)  程序:

1. 備妥「通信辦理軍訓/全民國防課程折減役期」申請表及回郵信封,郵寄至本校(407224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)教務處註冊課務組,並請加註「辦理役期折抵」。

2. 教務處輸出申請人歷年成績單後送至軍訓室辦理折減審核。

3. 軍訓室審核確認修習學期數,於歷年成績單正本右下蓋查核章後回函,申請人據此向服役單位辦理;申請表則由軍訓室存查。

三、所附資料不齊全者,若影響作業時效,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。


■軍訓折抵役期申請表(如附件)